问:未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吗?
答:供应商可以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与能否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并无联系,如果已经依法获取了该项目的采购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问:公开招标项目中,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由谁来评判?
答:由评标委员会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问:设备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参数如果涉嫌指向某个供应商,能否质疑?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答:这种情形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可以进行质疑。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问: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采购人自行采购,能否指定产品型号进行三方询价?
答:可以。因为不属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不适用政府采购法规制定的采购程序。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问:两个供应商参加同一个采购项目,其中一家供应商帮忙代缴另一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可以吗?
答:不可以,如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